兴业济南分行推出网上企业银行积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05 年 4 月 1 日 ——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二、积分回馈奖励对象:
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企业网银用户
三、积分规则:
网银积分=转帐交易笔数*1 + 交易金额/ 100 万元
(笔数或金额的单项所得分超过另一项 10 倍以上的分数不计入累计积分;批量业务(含代发工资)每月最高得分为 200 分)
四、奖励细则:
(一)、积分奖励:用户每季积分达到要求标准即可兑换相应的礼品,兑换礼品后将相应的积分清除,未兑换礼品的积分继续累计:
累计积分 150~350 分:价值 50 元左右的 礼品
累计积分 351~650 分:价值 150 元左右的 礼品
累计积分 651~950 分:价值 350 元左右的 礼品
累计积分 951 分以上:价值 500 元左右的 礼品
此外对每月交易笔数达 1000 笔、全年交易笔数达 6000 笔的用户将一次性兑换价值 5000 元的 礼品 。
(二)、新开网银用户:免除开户后 3 个月内网银结算手续费
(三)、贷款企业:以网银积分达到 5000 分后(连续 12 个月内的积分)为基准,每上升 1000 分贷款下柜利率在原定利率基础上下浮 1 %,最高下浮至法定基准利率下浮 10 %;
对非贷款企业:以网银积分达到 5000 分后(连续 12 个月内的积分)为基准,免除其后 6 个月内网银结算手续费,每上升 1000 分可增加 1 个月免费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