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利息是当没有按时全额还款时,截至下期账单日所产生的利息,我爱卡小编接下来就为各位卡友详细介绍一下兴业银行循环利息的计算方法。
循环利息计算方式:以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举例说明:
•李先生的账单日为每月18日,到期还款日为每月7日;
•4月18日银行为李先生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9日至4月18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
•本账单周期李 先生仅有一笔消费—— 4月15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李先生本期账单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50元;
•不同的还款情况下,李先生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7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息 = 0元。
•若李先生于5月7日前,只偿还最低还款额50元,则5月18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 = 16.70元
具体计算如下:
1000 元 × 0.05% × 22 天 (4 月15日 - 5 月7 日)
+ (1000 元 -50 元 ) ×0.05% × 12 天 (5 月7 日 -5 月18日)
循环利息 = 16.7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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