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名称:[沈阳] 汽车随“兴”购 分期送油卡
活动时间: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3月31日
活动对象:沈阳地区兴业信用卡分期购车客户
活动内容:
客户通过兴业银行汽车分期业务购买车辆,分期金额10万(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客户,可获赠价值200元的中石油加油卡一张(限前100名客户)
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状态正常的兴业信用卡客户参与,因各种原因被冻结、止付的持卡人不参与本次活动。活动礼品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2、活动期间,客户办理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根据最终交易分期金额赠送相应礼品;
3、客户参与资格的判断:客户参与活动时间以签署分期申请表时间为准;
4、客户完成车辆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领取礼品。领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原件、刷卡小票原件及车辆行驶证,需客户本人领取;
5、领取油卡要求:
(1)首付款不得低于购车发票金额的30%且分期期限为3年,银行实际发放贷款不超过购车发票金额的70%。
(2)领取地点:兴业银行沈阳分行零售事业部产品营销中心,地址:浑南新区世纪路5号5-4门兴业银行210。
(3)领取时间:2013年1月16日-2013年4月30日期间工作日9:00—16:00,联系电话:31658687
6、是否同意放款、实际放款金额的决定权归兴业所有,参与本活动不代表兴业银行向客户承诺放款。分期金额将参照实际客户放款金额核定;
7、本次活动礼品将由我行集中在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相关油品质量我行不承担任何责任,活动礼品将以中石油充值卡方式发放给客户,所赠送的礼品不得折算现金;
8、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兴业银行和合作伙伴保留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删改活动内容或终止活动。若持卡人参与本活动则表示接受上述细则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