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发优先股总额不超300亿元
兴业银行公布优先股发行方案,公司拟向不超过200名合格投资者发行总数不超过3亿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亿元。
相较于6月6日的董事会公告,此次兴业银行优先股发行方式由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发行”调整为“分次发行”。兴业银行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拟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2500万股。
公告还显示,兴业银行此次发行的优先股在以下两个条件可强制转为普通股,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9.86元/股。一是当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时;二是当公司发行的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
触发事件分别是:中国银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公司将无法生存;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的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公司将无法生存。
兴业银行表示,此次发行优先股可保持公司充足的资本水平和较高的资本质量,有效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半年报显示,期末,兴业银行核心一级和一级资本充足率达到9.35%;资本充足率达到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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