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腾讯财经 小编:齐红艳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5日
内容导读: 9月22日,市场传闻称“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消息另称,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目前正处于吹风阶段。
兴业银行否认“认房不认贷”
9月22日,市场传闻称“四大行将发布政策,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消息另称,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目前正处于吹风阶段。
9月23日中午,市场再次传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率先“执行认房不认贷”的消息。消息显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于23日早上召开内部会议,明确放开首套房认定标准,即只要贷款还清、名下无房,即可认定为首套房。
对此,兴业银行向腾讯财经澄清,兴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的客户准入条件和信贷政策未进行调整。
与此同时,工行则向腾讯财经回应,工行贯彻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导向,一直以来积极支持个人住房和房地产开发的合理信贷需求。“我们正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和相关政策的调整,并将及时做好相关信贷政策的衔接,不断完善相应的金融服务”。
招商银行总行、中行与农行支行人士也对腾讯财经表示,未收到调整房贷的通知。建行目前尚没有回复。
近期多个城市陆续解除限购令。9月21日,南京成为第40个解除限购令的城市。至此,除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只余下珠海、三亚两地未解除限购。
无独有偶,福建省福州市于次日提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
如果消息属实,这意味着已执行了四年的房贷政策已被调整。早在2010年5月26日,住建部等三部门出台《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并执行“认房又认贷”的原则,并一直沿用至今。
所谓“认房认贷”,指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房,再买房的话算二套房;借款人家庭当前名下无房,但是曾经有过房贷记录,再买房也算二套房。
虽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房屋产权缺少联网信息,不少银行只查证借款人此前的贷款记录,只能“认贷”,未完全实现“认房”。但“认贷”这根红线一直难以逾越。
一旦被界定为二套房贷,自2010年1月起,国务院办公厅就明确发文规定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至少四成,而利率则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随后,2010年4月“国十条”更是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高至五成,2011年“新八条”则提升至六成——二套房贷对于不少人来讲,成了难以承受之重。
然而,在今年楼市下行的重压之下,房贷的选择性松动则亟可能成为取消限购之后的下一棵救急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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